扫码关注

十堰市医养产业协会

官方微信公众号

首页 >> 新闻中心 >>医养新闻 >> 农村老年人如何养老
详细内容

农村老年人如何养老

  社会化养老方式,目前除了正式在编的干部职工按月领取退休金安享老年生活外,民政部门还供养着“五保老人”和“低保老人”,养老机构住养着“协议养老”人员,而众多的低收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化养老不可忽视的群体,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能不引起社会关注。本文分析了老年人的类别,总结了社会化养老推行的经验,提出了社会化养老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的可行性方法。

  养老院,家庭养老,社会化养老,农村老年人养老,社区养老。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正在加快,建国初期的老人基本上都已经进入暮年,改革开放后大面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口也已经进入老年,在这些人群中,除了享受农村五保、低保的老年人,绝大多数人口养老问题已经摆在国民和政府面前,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牵扯着各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是地方政府和每个家庭都在考虑必须考虑并且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是安定民心、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基石,多年的尝试告诉我们,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成熟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多年的探索经验,根本无法与时代同步,总是与发展慢半拍,这样的结果有目共睹,根本解决不了农村社会化养老问题。

  回顾过去,针对老年人养老问题,我们国家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一,全国各地相继建起敬老院。主要对无儿无女的“五保老人”进行供养,让这些“五保老人”享受到国家的优待政策,后来扩展到对特困老人实施低保政策,进行院外供养和入院供养两种方式,这些供养人员的生活费基本都是民政拨款和社会捐助,许多慈善机构也肩负起了救助的责任,因此,敬老院的规模和服务人群也不断扩大,运营经费也越来越多,很多地方出现了工作人员与供养老人共享救助款的情况,致使很多地方敬老院运营经费不足,经营困难,于是地方政府对一些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推向社会,允许经营敬老院的企业面向社会家庭“收费养老”,于是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养老私营企业,承担了政府供养的“五保老人”和“低保老人”的养老业务,另外面向高收入家庭的老人采取“协议供养”,也就是“收费供养”,这类“协议供养”大部分是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家庭和有退休金的老年人,而那些农村老年人收入低,没有高额退休金,所以基本都被拒绝在养老院外,无法享受社会养老的老年生活,所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大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

  二,面对城市老人,国家和地方政府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这部分老人,基本上都有农转非人群,也就是以前的城市郊区人群,没有退休金的老人街道社区给发放生活补助,按国家规定的城市人口最低生活标准发放,每月几千元,生活有保障。并且给办理了老年证,享受居民社保和医保,60岁以上老人全部领取生活补助和享受乘车出行优待(公交老年卡和幸福卡等),享受景区免票等优惠政策,生活也算无忧无虑。

  三,面对农村老年人,国家这些年不断对农村老龄人口出台优惠政策,实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保。从最初的医保每年交费20元提高到了每年交费280元,社保也从每年的3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年300元,而投保老年人享受的待遇也是有限制的,单独社保待遇来说,农村老年人领取的社保生活费也从最初的每月6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月300元左右,对于有土地的农村老年人来说,有责任田的粮食蔬菜供应,还够生活费,而有些地方,把老年人的责任田收归集体,那么,老年人的全部生活费只能靠子女来补贴。想进入养老机构养老,这点社保费根本无法供养老人,所以养老机构也不会把这些农村老年人纳入养老的服务范围,这些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就明显地展示出来了。

  从大环境上,农村老年人子女养老跟普遍的传统的国民养老是相一致的,因此国家宣传敬老爱老思想教育势在必行,并且出台了赡养老人义务的相关法律条文,来规范子女养老的行为,这种传统,也被国民所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独生子女家庭和多女家庭的增多,就出现了老年人谁来养老的实际问题。计划生育时期,推行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两个孩子就结扎,致使出生人口减少和生育率下降,许多社会问题凸显了出来,国家才在这几年解除了计划生育,而计划生育的隐患,确实已经形成,孩子长大了,父母变老了,需要养老了,独生子女和多女家庭担负着双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一个独生子女家庭要负责4个老人的赡养义务,还要担负下一代孩子的抚养义务,还要工作赚钱生活,压力特别巨大,甚至有的独生子女婚后都不敢多要孩子,生活费和抚养费还有教育费都承担不起,再承担双方父母的养老义务,想都不敢想未来的家庭会是什么样,双方父母也不可能跟子女多的家庭一样受到轮流照顾,所以,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社会化养老必须由国家和社会来承担一部分责任,来减轻独生子女的家庭负担。所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必须纳入社会化养老,才能给前段时期实行的计划生育国策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建国初期为了建设国家出义工、缴纳三提五统、又缴纳社保医保的农村老年人,更应该让他们享受到社会化养老的利益,安度晚年。因此,当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不能仅仅面向“五保老人”和“低保老人”、有高收入的“协议养老”这么简单。

  在农村,老年人生活无人照顾是最突出的现象,年龄大,体质弱,行动不方便,购物、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家务活逐渐乏力,儿孙在身边的可以照顾老人,而很多老年人的儿孙不在身边,都各忙各的,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情要做,难以照顾老人的生活,老年人只能自理,特别是“空巢老人”,儿孙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常回家看看”,更不能在老人身边照顾老人,即便儿孙在身边,又各忙各的,也不可能天天在老人身边守着,老人的日常生活还是需要自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生活起来就有些困难了,因此需要有人在身旁照料,给老人洗衣做饭,做些护理服务,这就关系到了谁来为这些老年人养老的话题。

  那么,农村老年人如何养老?

  除了家庭养老这一传统的养老方式和高收入家庭“协议养老”方式,还有政府供养的“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养老方式之外,目前还没有看到更适合低收入家庭老人的养老方式的存在,所以,很多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让老人担心、让家庭操心、让社会人士忧心、让政府官员烦心,面对这一问题,在没有足够维持老年人生活资金的前提下,任谁都一提犯难,一筹莫展,想解决却又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有些地方和个人肩负起了部分这类人群的养老义务,基本上完全依靠慈善捐助来维持运营,维持的十分艰难,费用捉襟见肘,依然探索不出更好的方式方法。

  笔者以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首先应该在土地建设使用方面予以倾斜,在交通便利和环境空气清新的地方规划出养老院用地或在农村集中起来的社区,例如新拆迁社区,预留一部分适合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的建筑,建设社区养老院,所有建筑用地集体无偿出让,所有权也归集体所有,在运营方面可以引进民营方式即托管方式,结合使用部分房屋对外经营来补充老年人的生活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这是基础也是前提,就是把农村老年人集中起来进行管理、护理,像建国初期的集体食堂一样为老年人服务。当然,这所谓的食堂只是养老服务的一小部分,让老年人吃好、穿好、住好、睡好、玩好、心情好,才是集中养老的目的。既解决了家庭养老乏力的问题,也解决了社会人人平等的问题。

  养老院场地通过集体建设或运营企业建设,场地有了,老年人的生活费用怎么解决呢?笔者以为,农村社保偏低,不足以承担老年人的供养,在此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体出一点、家庭凑一点、再加上社保提高一点,就能基本解决老年人的供养问题(低消费低核算,而目前有些养老企业采取低消费高核算的方式牟取高额利润,在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不可取),把老年人的养老费用分成三份出,也就是国家出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出一点,社会慈善机构和善行人士再捐助一点,农村养老服务企业对外经营(商业、饮食、文化、医疗、康复、保健等项目)的收入支出为老年人服务的人工费和水电费应该不成问题,因为养老事业属于公益事业,国家应该免收养老服务企业所得税费。

  再就是让健康的老年人配合专业的护理人员一起服务半失能和残疾的老年人,老年人与护理人员之间互帮互助,老年人与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又能增加运动,农村老年人因为常劳动,大都身体素质较好,年龄大了活动活动手脚,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还能增加友谊促进交流,对促进身体健康也十分有利,还能减少养老院的护理人员,减少费用的支出。老年人管理老年人,经常举办各种集体活动,做游戏,唱歌跳舞,朗诵和演讲比赛,宗教信仰聚会,根据兴趣爱好相同的人群,安排活动项目,既为了打发时间,还能让老年人有“闲不住”的感觉,摆脱枯燥乏味的老年生活,摆脱无人问津的寂寞和孤独,让每个农村老年人在社区养老院里度过一个欢乐的晚年。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