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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600元

  1027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处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明年1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坚持“补人头”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每人每月最高可获3600元的补助。

  根据相关规定,《办法》中提到的困难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北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即城乡特困中的老年人或中度残疾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的服务对象。

  具体来看,补助方式及标准上,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补助坚持“补人头”的方式。服务对象享受的补助资金直接抵扣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对象支付。补助标准为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补助;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申报程序采取“系统受理、网上审批”的方式,有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原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输入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号进行申请,并在福利平台中上传服务对象和养老机构签章后的承诺书,福利平台自动受理。此外,为困难家庭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及居住状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入住。

  在中国老龄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看来,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入住养老机构,特殊老人及特困家庭需求都十分集中。“相关部门给予的补贴大大缓解了特殊老年群体入住养老机构的压力。同时,养老机构在接受老年人时也应适当参考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及身体情况合理分配床位。”党俊武称。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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